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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移民類簽證

          非移民類簽證涵蓋相當廣泛。每個人在美國短暫停留的原因不一: 旅遊丶求學丶工作丶結婚或是家族團聚等,選擇正確的簽證種類,不僅可以節省時間,更能提高成功率。

 

          非移民類簽證和移民類簽證最大的不同就是非移民類簽證通常會限制申請人在美國居留的時間,依簽證類型從數月到數年不等,並且嚴格限制非移民類簽證持有者只能在美國從事該簽證規定的活動,例如F-1學生簽證持有者就只能在美做全職學生,而不予許工作。因此非移民類簽證申請者的意圖往往是決定簽證批准與否的重要考量。只有少數的非移民類工作簽證(H-1B或L-1)可以允許有移民傾向,其他大多數的非移民類簽證不允許申請者有移民傾向,申請者必須表示在簽證到期後沒有繼續居留美國的意圖。通常某種非移民類簽證的主申請者的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也可申請相對應的家屬簽證。對於各種具體的非移民類簽證請參閱每一種具體簽證的詳細說明。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的專業團隊聯繫。

          K-1外籍未婚妻(夫)簽證 是簽發給美國公民在美國境外的未婚妻(夫)。這種簽證讓外國的未婚妻(夫)可以來到美國並且在90天內和她(他)的公民配偶結婚。未婚妻(夫)在抵達美國90天內與其美國公民配偶結婚後,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而繼續留在美國。如果該未婚妻(夫)的子女在其與美國公民配偶結婚時還未滿18周歲,可以申請K-2簽證。

 

          K-3外籍配偶簽證 是簽發給美國公民在美國境外的配偶。這種簽證的目的就是縮短他們分隔兩地的時間。如果該外籍配偶的子女在其與美國公民結婚時還未滿18周歲,可以申請K-4簽證。當外籍配偶和子女用K-3和K-4身份合法進入美國後,美國公民就可以向移民局申請他們的永久居留權。

 

         睿嘉律師事務所提供最可靠的法律服務,協助您和您的未婚妻(夫)或是配偶完成申請早日在美國團聚,如需更多訊息,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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