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移民類簽證
非移民類簽證涵蓋相當廣泛。每個人在美國短暫停留的原因不一: 旅遊丶求學丶工作丶結婚或是家族團聚等,選擇正確的簽證種類,不僅可以節省時間,更能提高成功率。
非移民類簽證和移民類簽證最大的不同就是非移民類簽證通常會限制申請人在美國居留的時間,依簽證類型從數月到數年不等,並且嚴格限制非移民類簽證持有者只能在美國從事該簽證規定的活動,例如F-1學生簽證持有者就只能在美做全職學生,而不予許工作。因此非移民類簽證申請者的意圖往往是決定簽證批准與否的重要考量。只有少數的非移民類工作簽證(H-1B或L-1)可以允許有移民傾向,其他大多數的非移民類簽證不允許申請者有移民傾向,申請者必須表示在簽證到期後沒有繼續居留美國的意圖。通常某種非移民類簽證的主申請者的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也可申請相對應的家屬簽證。對於各種具體的非移民類簽證請參閱每一種具體簽證的詳細說明。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與我們的專業團隊聯繫。
E非移民工作簽證 包括條約貿易和條約投資兩種簽證。通常E簽證的申請者是藉由自己的國家與美國之間簽屬的雙邊條約從而獲得此特殊身分赴美從事服務性質或科技性質的貿易活動或赴美進行小額投資。
E-1非移民工作簽證 允許與美國之間有雙邊條約的國家的國民來美國參加國際貿易活動。 E-2 非移民工作簽證允許與美國之間有雙邊條約的國家的國民來美國投資美國公司。對於申請者來說, 在申請E簽證時申請者必須符合兩種規定: 申請者必須是與美國有簽訂雙邊條約的國家之國民, 及申請者必須在美國境內從事國際貿易或小額投資。
在批准E簽證後, 申請者可以有最多兩年的期間在美國從事國際貿易或小額投資。同時申請者的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也可以隨同申請者獲得E簽證並可申請工卡在美合法工作。睿嘉律師事務所會根據客戶的需求來提供完善的服務, 若有任何問題,請與睿家律師事務所聯繫。